农业农村部:六大举措,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

2021-12-28

       日前,农业农村部发布《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
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到2025年,农业多种功能充分发掘,乡村多元价值多向彰显,优质绿色农产品、优美生态环境、优秀传统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,粮食产量保持在1.3万亿斤以上,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.8∶1,乡村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人数40亿人次,年营业收入1.2万亿元,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。



《指导意见》出台的背景   


一是中央有要求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,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。”“要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要潜力,发挥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,抓好农村电商、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。”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、生态屏障、文化传承等功能。


二是产业有需求。随着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,我国农业的食品保障、生态涵养、休闲体验、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和经济、生态、文化等多元价值日益凸显。据统计,2020年农业总产值10.7万亿元,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23.2万亿元,其中食品加工业营业收入12万亿元,占比超过50%。休闲农业、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、农村电商等营业收入超3万亿元。随着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农业多种功能拓展、乡村多元价值提升还大有可为,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和谋划引领。


三是人民有需要。如今,乡村不再是单一从事农业的地方,还有生态涵养、休闲观光、文化体验等功能,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既有柴米油盐酱醋茶,也有“望山看水忆乡愁、养眼洗肺伸懒腰”,需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,把乡村打造成为产业高地、生态绿地、文化福地和休闲旅游打卡地,让人民共享幸福美好生活。

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三项重点任务


二是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。发挥乡村休闲旅游业在横向融合农文旅中的连接点作用,保护生态资源和乡土文化、发掘生态涵养产品、培育乡村文化产品、打造乡村休闲体验产品、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水平、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。


三是做活做新农村电商。发挥农村电商在对接科工贸的结合点作用,培育农村电商主体、打造农产品供应链、建立运营服务体系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。




六大举措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


乡村休闲旅游业是“农业+”文化、旅游、教育、康养等融合发展形成的新兴产业,拓展了农业生态涵养、休闲体验、文化传承等功能,凸显了乡村的经济、生态、社会和文化价值,在带动农民增收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2019年,全国乡村休闲旅游接待游客约32亿人次,营业收入8500亿元。2020年,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全国乡村休闲旅游接待游客约26亿人次,营业收入6000亿元,吸纳就业1100万人,带动农户800多万。据监测,今年部分地区乡村休闲旅游已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,成为引领旅游行业率先恢复发展的新亮点。


与此同时,各地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普遍存在同质化现象严重,缺乏小众类、精准化、中高端产品和服务,品牌溢价有限等问题。围绕做精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措施。


一是保护生态资源和乡土文化。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、生产与生态并重的原则,形成以资源可持续利用、文化可接续传承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模式。


二是发掘生态涵养产品。发展生态观光等业态,开发森林人家等产品,打造一批循环农业等生态样板,建设一批科普教育等实训基地,创设一批农事生产等科普教程。


三是培育乡村文化产品。将乡村民俗文化、人文精神与现代要素、时尚元素和美学艺术相结合,打造具有农耕特质、民族特色、地域特点的乡村文化项目,发展历史赋能、独具特色、还原传统的乡村民宿经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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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是打造乡村休闲体验产品。依托乡村资源,围绕多功能拓展、多业态聚集、多场景应用,开发乡宿、乡游、乡食、乡购、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。


五是提升乡村休闲旅游水平。推进农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,改善餐饮、住宿、停车、厕所等硬件设施条件。制修订乡村休闲旅游服务规程和标准,用标准创响品牌。


六是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。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,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,建设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,构建“点线面”结合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格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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